国家划拨用地能贷款吗?

庾凯伟庾凯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律师说法:

从性质上来讲,国家规定禁止借贷,银行也不可能违法办理贷款。从法律上来讲,即使有土地证、房产证,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也不能获得贷款。

依据现有的法律和银行的政策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土地和房屋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1.以合法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及少量的国家未征用、未占用、未划拨的宅基地等单独抵押;2.以拥有合法完全产权的成套房屋和企业合法的生产、经营场地等单独抵押;3.住房抵押贷款即房屋抵押贷款,它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作为抵押,以借款人的信用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它包括按揭贷款、抵押循环贷款、商品房按揭抵押贷款等。

不过,在划拨土地上开发的商品房办理抵押贷款,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根据政策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资产的一种,它是国家的;而且购房人只付了土地出让金,没有完全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所以房屋不能抵押。而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抵押。

银行方面: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现行政策,只能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个人手中进行抵押贷款。”

《担保法》等相关法律中虽然无相关规定,但划拨用地上的房屋禁止买卖,自然不能用于抵押。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购买使用划拨用地上房屋,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否能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购房人与银行合谋,以购房人所有权的名义将该房进行抵押;而只要有人在购房后合法持有、使用房,银行就可据此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购房人不能还款时,银行可依照抵押合同,通过法院行使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以该房屋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然而如此一来,划拨用地的使用权受到了侵害,其权益理应受到保护。

其实,购房贷款时选房屋抵押贷款,大多数市民会选择用所购房屋作抵押。而由于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不能上市交易,自然也就无法进行抵押。

实际上,只要购房人支付初始土地出让金,使房屋所在土地性质由划拨转为出让,其上设定的不动产物权法律效力就存在瑕疵。一旦银行利益难以保障的时候,购房人基于先行占有而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此时,银行由于不能与购房人相抗衡,只能眼看着自己利益受损。

所以,银行不能光规定购房人需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需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还需要事先将其用于抵押的划拨土地纳入国有出让土地范畴,以排除法律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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