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资产指什么意思?
在现行会计体制下,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以贷款和投资的形式存在于资产负债表的左方,但银行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还形成了一些存在于资产负债表之外的或有风险敞口,它们在风险程度上等同于不良资产,因此我们称之为表外不良资产,或者简称为表外不良。“表外不良”这个概念,目前国内外的学术界以及实际工作中还没有见到确切的定义。我们在研究过程中从“不良资产风险表外化的资产属性”角度,给它定义的内涵是:已经发生并且是现实存在的、有可能或者基本上将给银行带来实际损失,而又正处于表外核算的资产业务范围。外延上主要包括:(1)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理财业务;(2)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银行卡透支;(3)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金融创新业务,如:电子货币、银证通、银线通、银证转账、银企通等。
表外不良从其形成原因和具体性质考虑,也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虚假业务,即银行以各种目的和方式,虚构表外业务经营内容,如虚假持卡人和虚假交易。二是违规业务,即银行在办理表外业务中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如严重违规发放贷记卡和超出权限进行透支。三是骗用业务,即由于工作不认真甚至玩忽职守,使表外业务被非法利用,如盗用、骗用银行卡。四是问题抵债(质)品,即在办理表内不良资产过程中,以表外科目接收和管理的难以处置而有可能形成新的资产损失的抵债和质押物品。
与现行不良贷款相比较,表外不良资产在现实存在性、风险属性、处置困难程度、化解方式等方面都有诸多相似之处。但也有一定区别:一是表外不良没有象表内不良一样纳入风险资产,不需要提取减值准备,因而还没有转化为现实损失;二是没有通过利润弥补或者核销,仍然存在处置变现和收回本息的可能,具有潜在增利和化解不良资产的现实作用;三是现行监管指标中没有对它进行规范要求,其风险难以准确计量;四是化解它的管理措施、政策界限和化解程序还较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