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均房产税吗?
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不是一个概念。 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只有房产税,而没有房地产税。而不少人误以为的“房地产税”实际上是房产交易的税费。在现有制度下,这些交易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当然,这些交易税费跟住房密切相关,因为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房产证登记制,没有房产证,就不能交易;没有交易,就没有上述税费。但这里要注意一点,房产本身自有的价值是不交任何税费的(除个别地区以房产自身价值为基数的房产税试点政策外)。比如,一套房子300万,自住,则不管房子交易还是在手里空着,这个300万都是不需要缴税的。而房产税,就是针对这300万的财产(非交易)征税。所以从概念上来说,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2、接着,需要明确的是,目前上海执行的房产税,实际上是对空置房的惩罚性税收。 从2011年1月开始执行至今,上海的房地产税收体系一直是:买方缴纳购房税费,卖方缴纳销售税费;而在房地产调控方面,主要针对的是二手房市场。 那么,既然房地产税目前没有开征,为何上海会对唯一的住宅征收房产税呢?这是因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属于资源税,而上海此次开征的房产税,是专门针对市民的物业所征收的财产税。
为什么是针对唯一的普通住宅呢?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普通住宅的标准,各地尚未统一。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当地规定的普通住宅标准即可认定为唯一住宅并免征契税、免征土地出让金。同时,由于是普通住宅,所以可以享受扣除面积、优惠税率等契税优惠政策。 上海此次出台的政策中提到,对纳税人新购且属于该城市的首套住房,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这里的首套住房,从现有规定来看,应指的是新购的普通住宅。 而对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或是商业用房,则一律不给予税收优惠。这一方面,类似于目前二手房市场的交易税费,只对有交易行为的房屋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