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项目怎么做?

边泽昊边泽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收购时要进行充分调查。

目前不良资产行业非常繁荣,市场上存在很多不良资产交易平台,比如阿里拍卖,有些中介机构和律师也会承接很多不良资产包,这些不良资产来源多样,既有来自银行、资管公司,也有来自小贷公司。

对于规模较小的不良资产收购方,接触不良资产项目的信息渠道多是通过中介机构和律师,而不会直接去银行或资产公司对接。

对于较小规模的不良资产收购方,往往一次性收购单个或者数个债权,债权笔数不会很多,因此建议在收购前一定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情况,核实抵押物、质押物现状,走访相关人员核实债务和担保关系的实际情况、有无纠纷等现实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分析判断该笔不良债权的实际价值、回收价值和回收可能性。建议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制作一份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债务人及担保人的资产核实情况、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现状、走访询问情况及不良债权的现状、可实现性、估值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该不良债权涉及抵押物,建议实地查看抵押物的现状和使用现状,对房屋查看时不仅要查看外观,还应进入内部查看是否有人居住、使用,对土地查看则应了解是否被他人实际占有和使用及用途。只有全面了解抵押物的现状,才好采取下一步的处置策略,比如采取执行异议之诉的方式还是直接主张拍卖的处置方式。

对于重大复杂的不良债权项目,如果有必要,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和评估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笔者参与过一起23笔不良资产的批量收购,收购方聘请了律师和评估机构,经过2个月的尽调、评估最后完成了交易,交易价格比最初报价下浮15%,通过尽调还发现其中4笔不良债权存在瑕疵不能主张全部权利,尽调的价值显而易见。

其次,签订收购合同要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不良债权的成交价格不要低于底价,否则合同无效。

现在市场上不良债权交易底价一般都会比较低,基本都是本金甚至更低。如果最终成交价格低于底价,根据最高院关于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会议纪要规定属无效行为,因此收购价格应略高于底价。

债权转让通知,不要约定由收购方负担。

在不良债权的收购合同中,要注意约定在收购完成后由原债权人负责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到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要约定原债权人如未尽到通知义务的违约责任。2019年9月最高院修订的合同法司法解释明确了该债权转让通知可以由受让人代为履行,但就笔者接触的不良债权项目看,原债权人都不愿意做该约定,主要是担心后续出现纠纷会增加工作量。

第三,要关注债务人、担保人的实际财产和资产变动情况,尽早发现风险。

在合同法及担保法中都有这样的规定,即债务人在债权转让时已经进入破产或者强制执行程序的,原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受让人可以代债权申报并参与分配。因此在受让标的债权后,要关注债务人、担保人是否存在进入破产和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如果已经进入,应当立即代为申报债权并主张参与分配。在申报债权获得认可后,应关注分配情况,如果是一般债权难以获得足额偿还,应当尽早考虑制定其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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