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改成厨房去哪投诉?
武汉市民刘女士反映,她住在徐东大润发对面,最近她一回家就在阳台上闻到一股浓浓的菜味,朝下一看,才发现对门的阳台成了“露天厨房”。对方把阳台当厨房后,刘女士家经常一进门就能收到“惊喜”。“夏天还好,就是有时候一开门,会收到瓜果皮、菜叶子;但到了冬天,可就难受了,一进门就能感受到刺骨的寒风”。
刘女士说,她第一次向对门楼下的人反映时,对方承诺会整改,结果过了段时间,他们把卫生间改回生活阳台后,重新把厨房改成洗菜池,并安装了一个烟囱直接通到窗户外面。可如今,刘女士家只要一开门,还是能闻到菜味,同时窗子还能看到对面厨房里的人。“本来阳台是休息的地方,可对方却把这里当厨房,而且直接对外,相当于我们的阳台也成了公共阳台。”
对此,汉口学院法学院戴宇教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含了附属设施的一些权利。附属建筑包括室外阳台、楼梯间、电梯间等。在这种情况下,对阳台的合理利用,应当尊重相邻业主的权益。即“同排”的业主之间在阳台的合法使用和精神欣赏方面彼此享有物权权利,禁止任何一方的物权妨害。如果将阳台作为厨房,那么就会给相邻的业主带来一定的妨害。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阳台是每套住宅都必须设计的功能空间,目的是使居室更舒适。”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房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是房屋在设计时预留的阳台,则不得改变其用途和使用性质;如果是房屋买后,经专业单位拆改后改为阳台的,则必须经过物业部门批准,且其防水必须做到位,否则物业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武汉标准,阳台的标准高度不能低2米,宽度不能小于1.5米。如果阳台改厨房后,对周边相邻业主的生活构成影响了,则相邻的业主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或城市执法局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