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公司金融机构吗?
根据目前我国法律,凡是称为公司制的小贷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都不是金融机构。 所谓金融机构,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人民币金融机构,包括: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即主要经营银行贷存业务以及从事其他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业务的活动。 1、商业银行,即传统上的“银行”,我国最早的国家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就是商业银行。
2、信用合作社,即我们常见的合作银行。
3、邮政储蓄银行。
4、信托投资公司。
5、金融公司。
6、财务公司。
7、银行信托公司。
8、融资租赁公司。
9、货币经纪公司。
(二)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专营机构。
包括:
(四)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
只有(一)中所有的金融机构才是金融中介机构,或者称之为金融中介机构。 贷款公司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类别,不属于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