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飞虎队的官大吗?
我来答一个,我姑父曾经参与组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飞虎队(1993年-2004年期间)并担任队长,后升任香港警务处特警处处长 (相当于内地公安厅副厅长级)。
当时香港飞虎队队员的薪酬比正常警员高近一倍,但选拔的条件和训练的强度也比普通警察高很多,比如要求身高175+、体重60kg以下、体能达到一定标准(这个标准很高,详细不表了)并且通过一系列心理测评才能成为预备队员。
当然,这些还是基础条件,想成为正式队员还须通过射击、技能等多项考核才能加入。 至于飞虎队的权力嘛 ~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初那几年,由于治安环境和法律体制的不同,飞虎队是有一定“自主权”的。 举几个例子大家就知道了 —— 一是对疑犯可以“上铐”(内地只有临控嫌疑人或刑事拘留才上铐;)二是可带手铐押送疑犯(内地通常不允许带手铐);三是对拒捕的疑犯可以开枪(内地除非危及民警生命直接打死不算违体)四是如果发现罪犯在逃可以追击(内地有严格的追逃规定区域和时间等等)
对了,补充一点,因为飞虎队员掌握一定的擒拿格斗技术和武器使用技巧,所以如果发生暴力抗法或者持械袭警的情况是可以直接击毙的,这一点和内地警察有一定区别(内地的警察执法权限只能伤害不能致死的动物)。不过这种特殊情况是极为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