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附加税怎么收?
1、城建税,以增值税+消费税的7%征收; 2、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消费税的3%征收; 3、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消费税的1.5%征收;
4、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北京为统筹基金) 以增值税+消费税的0.8%征收 以上四小项合计税率为12%
补充:
一、城建税=(销售收入-可抵扣进项税额)×7% 二、教育费附加=(销售收入-可抵扣进项税额)×3%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销售收入-可抵扣进项税×1.5% 四、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北京为统筹基金的) =(销售收五、印花税 1、购销合同:据实计算缴纳。
2、财产租赁合同:出租方按租金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
3、仓储保管合同:货方按收入金额的万分之八缴纳。
4、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图纸及技术资料复印费等,按实际发生额的百分之一缴纳(部分项目可以减免)。
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临时用工费用等,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
6、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按合同的金额的百分之一缴纳。
6、专利权:本年应交的专利权使用费除以12个月,然后乘以50%,确定每月应纳的专利权使用费。
7、商标使用费:本年应交的商标使用费除以12个月,然后乘以10%,确定每月应纳的商标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