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票过户?
1.什么是过户? 交易中的“过户”通常指股权(即股东资格)的转让,其对应的交易行为是“股权转让”或称“股份转让、股票转让"。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注册登记服务的法人,中国目前仅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证券交易上市有限公司两家券商具备这一职能。
2.如何办理过过户手续? (一)、协议转让 1.协议转让是指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通过签署协议方式减持股份;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因司法裁定等原因导致减持; 4.上市公司收购中,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向收购人转让股份; 5.以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协议转让;
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份转让以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中的协议转让; (二)、公开转让 定向发行中采取公开转让方式的,由承销商组织发行并进行转让和清算交收; 在非公开发行时,发行人与特定对象约定的转让方式为公开转让的,则应当遵守上述规定。 3.转融券、融资融券是否办理过户? 根据《证券抵押交易暂行办法》第十条“出借人以证券抵押借款的,应当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相关担保、登记等手续。”可知,转融通业务下的质押合同属于抵押合同的范畴,质权的设立应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为准。因此,当投资者融出证券时,融券合约成立,此时该部分证券所有权发生转移,但所有权并未进行变更登记,质权人仅享有质押担保的权利及在违约情况下对融出证券享有优先受偿权,不享有实际的所有权,而借入人在融出期间也仅对该部分证券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不发生所有权的变动,且需按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与费用;而投资者借入证券后,融券合约解除,质权消灭,此时借入者成为所有者,须承担质押担保的责任及其在违约情况下跌令其赔偿损失的义务。故转融通的质押担保仍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物权关系的转让,不涉及过户。
根据《证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客户融资买入或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所属证券公司将自单个客户融资融券余额达到最低限额之日或者客户最近3个交易日信用账户的持仓市值之和超过人民币50万元之日起两个交易日之内,通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投资者办理融资授信额度、融券授信额度的确认事宜。 ”同时,第二十一条还规定了信用资金账户的开立要求和两融开户必须提供的材料。融资融券开立时,投资者会获得授信额度,但是只有投资者的信用资产达到最低限额才能从券商处融资融券,并且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确认,因此融资融券开立之时就发生了所有权转移,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并不会将该所有权变化情况公布于众,所以并不能以此作为判断标的证券是否已经过户的依据。
4.哪些情况会导致过户发生?
(一)强制过户 当以下情形发生时,交易所将强制进行过户:
(二)协议过户
1、协议转让(协议转让包括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 2、协议回购
5.如何进行过户查询?
由于沪深两市采用的均是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会员制模式,因此各营业部均是与一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合同从而取得相应的代理权限,如果投资者要查询自己名下证券的过户记录的话,可前往相关营业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以国泰君安为例:输入相应密码进入界面之后即可选择不同时间段内查询不同账户的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