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资载体?
“投资载体”是“信托计划”的俗称,由信托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的形式来运作和管理资金。 那么为什么要采用信托计划这一工具呢?这是因为在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下,除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以外,还有一种金融机构叫做“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信托公司)。
根据银监会2013年公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必要的机构和专业人员; (三)有合适的营业场所和设施; (四)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 同时,该办法还对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
除上述一般性要求外,对于从事特殊业务(比如:经营外汇业务、发行融资券)的信托公司还要分别具备相应的条件。 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主要有四类:
第一类是专门从事贷款类信托业务(以信贷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业务部门,如工商企业信贷部、个人信贷部;
第二类是专门从事债券类信托业务(以债券为基础资产)的业务部门,如债券部; 第三类是专门从事金融产品(包括信托产品、公募基金、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等)的信托业务部门,如财富管理部; 第四类是综合性的信托营业部。 在以上四类信托公司中,第一类、第二类属于专业化的金融机构,第三类和第四类则偏向于零售业务。
总之,与商业银行不同,信托公司的业务主要以非银贷为主,所以也被称为 “非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