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的无形资产摊销吗?
无形资产摊销可以分为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和租入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的出租实质上是出让无形资产某些权益,其本质并没有发生改变,企业还可以继续享用该无形资产,因此,出租无形资产与自用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没有区别,只是如果该项无形资产的用途在各个会计期间发生变动,比如本期用于出租而在下个会计期间用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就应该在各个会计期间分别按照不同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而企业租入无形资产,相当于从其他企业手中获得无形资产某些权益,如果无形资产租赁合同规定在租赁期满时,租入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转归本企业,则其在租赁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可以比照企业购入无形资产的方法进行;如果租赁期满时,其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不转归本企业,只是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法进行,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租赁的定义,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对于租入的无形资产,如果是融资租赁,企业应在租入时,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租入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无形资产确认和计量原则进行处理;如果按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条款规定,承租方只是从出租方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支付的租金作为当期费用处理。租入的无形资产如果是按租赁准则的标准认定为融资租赁,应该在租入时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然后进行无形资产的摊销,其他情况,比如经营租入的无形资产不需要进行无形资产的摊销,支付的租金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会计实务中,对于租入的无形资产通常情况下应该通过租赁来确认其是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然后按照上面的分析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合同字面上没有体现租赁协议,但是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方式,也要按照租赁准则的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确认其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