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好贷款么?
所谓按揭,英文spelling的译音。其原意是指在买卖交易中,买受人分期支付价款的一种方式,而非特指某种特定的买卖行为。因此,一般人们所说的"房地产按揭"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妥的。在实践中通常出现三种情形:
(一) 买方以所购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支付购房款(按揭贷款)。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商)直接为买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分期付款担保)。
(三)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商)在一定期间内为买方承担按揭贷款担保责任,且期间届满后,如买方仍未清偿按揭贷款,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商)就未清偿部分再向银行承担抵押担保责任(阶段性担保或抵押加阶段性担保)。
可见,只有第一种情形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按揭”,而后两种情形均不属于“按揭”的范畴,而是一种担保。但为了尊重目前社会上对此的普遍称呼,并明确“按揭”及“按揭贷款”间的关系,笔者仍沿用“房地产按揭”这一用语,并认为:“房地产按揭”包括“按揭贷款”及“按揭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