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贷款怎么贷?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单位在职职工(含符合省内异地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含)以上;家庭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简称自住住房)、偿还购建自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支付房租的,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含共有产权人)或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所有人、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或市场住房的申请人配偶;家庭无未结清的贷款(含本笔);家庭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所购建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能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家庭如有逾期笔数≥3笔或单笔逾期次数≥3次的,中心有权拒绝其贷款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