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是什么?
2016年7月,教育部召开部分省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推进会。在会议中,教育部要求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实现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即“全国100%的中小学校建立学籍档案,100%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80%的私立义务教育学校配备学籍管理人员,100%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80%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学籍管理部门,100%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信息管理中心”。 到2016年底,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实现了“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这意味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学籍号。学生入学后,学校会统一将相关信息提交给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就能够获取学籍号并打印出学生的学籍证明。有了这个学籍证明,学生就能在全国范围内正常转学、升学了。
另外,根据201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所有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全国联网,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同时规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许可其转学、借读,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学校维护学籍管理秩序。 该办法还明确,学籍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的资格凭证,由学校发给学生本人;教育部门负责管理和统计全市的学籍工作,并对学校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