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卡丢了怎么补办北京?
1、用户可携带有效证件到所属供电企业营业厅进行挂失补卡操作, 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客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的,可由客户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的委托书到所属供电企业营业厅进行挂失补领新卡手续。
3、如客户在办理挂失时,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应先办理补卡挂失手续,再办理补卡业务,在补卡的同时须办理密码重置和新卡启用手续。
4、如客户未办理用电开户手续或用电协议尚未生效,应先行办理用电开户等手续后再行补卡。
5、办理单位客户补卡的,应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细写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温馨提示: 1、客户办理挂失补卡业务,如原用电户名与现用电户名的客户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为同名的,则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不同名的,需提供有关合同、发票等能证实二者之间互为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因客户个人原因造成电费帐户欠费的,应当由客户承担补交电费、滞纳金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