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怎么这么高?
税收的本质就是国家凭借其公法权对公民资产或收入进行无偿划拨。 税收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问题,而与税种、税率和税负水平高低并无必然联系(当然,税收的公平和效率问题在特定条件下会相互影响)。 对同一地区同时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虽然两种税的纳税人都是生产经营单位,但二者所依据的征税对象不同,不会发生交叉,所以不会产生重复征税问题;但是,由于这两种税是流转税,税款随商品价格在购买者和销售者之间转移,最终负担还是由消费者承担,也就是说消费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从社会整体而言,增值税和消费税共同造成的社会总成本增加,二者间的比例关系取决于生产和流通的各个环节分别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流转方向及数量。如果某个环节过多的税收负担导致其无利可图甚至亏本经营,就会减少该环节的生产或使该环节的贸易萎缩,造成整个经济的扭曲。 要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并避免经济扭曲,就需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现在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否形成销售收入都计入征税范围,这样就会导致前道生产环节的税金在下游环节被重复征税。目前增值税还存在抵扣不够彻底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导致企业负担增加。 2017年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今年要全面实施营改增”。
2016年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要求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具体包括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 2016年5月1日及9月1日起,原归地方税务部门的房地产交易税费划归国税局征收,这一改革被业界称为国地税合并第一步。
除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外,个人所得税也是引发公众不满的重要税种之一。 在发达国家通常是把所得税作为主要的税收来源,而在发展中国家,流转税则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我国现阶段,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
我国的流转税体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这三类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接近80%。 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当前高收入群体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难以得到有效释放,扩大内需就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通过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税收体系,是实现税收公平、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