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自然景点?
这个概念好像是在《自然保护区的意义》这篇论文里看到的,作者认为:“所谓‘自然’,是指自然界尚未受到人类干扰和破坏的状态” 也就是说对于自然景点的定义其实是很严苛的——只有极少一部分的自然景观符合这个定义。
我们日常所说的什么“风景区”“风景名胜”实际上都包含了“文化”的成分(人文古迹、历史文化等等),并不是纯粹的自然形态。能够成为自然景点的其实并不多。 同时,这个概念也把“自然”与“人工”的边界划得很清楚——只有那些没有经过任何人为修饰的原生态的自然景观才能被称为“自然景点”。而对于大多数自然现象来说,它们往往兼具自然与文化两重性。
以泰山为例,在泰山上除了能见到自然奇观外,还能见到大量的人文建筑(寺庙);而黄山除了自然景观之外,温泉、云海等也是人文景观。 对于自然与文化交叉的地带,我认为应该采取一种新的分类方式。在旅游开发中,对自然与人文这两种不同的旅游资源应该区别对待,以更科学的方式来指导旅游景区的规划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