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源是固定资产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二条和第三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二)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在判断某项物品是否属于固定资产时,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固定资产的两个特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贯彻落实好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判断。比如,对于一些单位将照明器具、空调设备等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对此,应当判断其使用年限是否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如果某项物品可以单独发挥作用,且使用年限的确不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可以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比如,电灯等。但如果某项物品使用年限是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比如,空调设备,即使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也应当按照有关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定处理。对于不能单独发挥作用的物品,应作为有关固定资产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