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包括厨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可以同时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项目,所以,凡是利用经营场地或设施提供餐饮服务的,均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该经营场地在法律上叫做经营场所,不能是“后厨”,“后厨”只作为后厨使用,不是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据此,你单位的食堂和开设在“后厨”之外的餐厅在概念上属于同一场所,是同一家“餐馆”不能分开计算就餐人数。按照《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之规定,你单位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