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合作的区别?
股份转让与合作有什么不同?
股份转让:是指公司为了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股东再将股权分别转让给其他人,公司再通过新股发行收回资金的活动,包括购买、出售、交换、收回、放弃或者取消股本,或者进行上市公司股份的权益转让。
合作: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协约合同的形式而建立的较为稳定的共同合作关系,所谓平等互利就是说合作双方具有平等的地位,互惠指的是一方从另一方得到某种好处(精神或物质),互利是指合作双方各取所需,通过互相提供对方所需的某种物品或劳务,实现各方利益的实现。
股份转让要股东同意。
股份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致使股价流通和使用,公司以此减少注册资本而注销股份,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份公司的任何权利,承受股份的股东自然成为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义务。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有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股权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人持有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股权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人优先购买。
股份转让是股东权利的转移,是股东对自己财产权的处分,只要股东转让行为不存在法律禁止性规定,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而合作是一个形成共同关系的过程,合作各方通过契约的形式结为非股东关系,以达到预期的目的。
股份转让是股东地位的变化,即股票持有人向他人转让股票,于转换日丧失股东资格。而合作不产生股东地位的变化。
在股份转让条件下,受让人对转让人所拥有的股权享有同一权利,而合作条件下各方的所有权和收益权不转(下转C71)
(上接C70)
股转让,合作双方各自拥有各自股份的实际收益和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