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投资标是什么?
从金融角度,项目融资中涉及的三类主要法律文件是商业计划书、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商业计划书是向投资者陈述项目的概要并吸引其投资的项目实施可行性报告;而贷款合同是银行提供贷款的条件和对违约的处理等所签订的法律协议;
为保证还款,有的银行还会要求对企业提供的项目进行担保或由第三方提供保证,由此签订的担保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等进行约定。 在上述三份文件中,商业计划书是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活动最重要的依据,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重要条款的设定都取决于商业计划书的安排。因此可以说商业计划书是项目融资中最核心的文件。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核准时需提交下列文件: 可见政府对项目是否有资金安排以及安排的额度大小取决于项目在技术、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建设条件等因素。
一个项目是否可行,并不是看该项目是否得到了政府的支持,而是看项目是否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的可行性。当然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只要符合法定程序,政策的倾向性也是重要的参考因素。 对于民营项目和外资项目来说情况则要复杂得多,除了要有健全的财务和公司管理制度外,还要考虑所有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项目的市场前景(包括资源、市场、技术和经营模式)、竞争环境等诸多因素。
在本文所述的三种融资方式中,银行贷款由于受到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的影响较大,对非政府投资和融资性贸易的审查更为严格,对项目的评审也更加严格,因此对项目的调查评估相对而言也比较到位。如果项目能顺利地从商业银行贷到款项,基本可认为该项目从融资的角度来讲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