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投合伙企业是什么?
“跟投”是基金业在投资过程中采用的一种机制,是指基金的运作中会有一个或多个“投资经理”负责具体项目的执行和操作,他们在进行项目决策时拥有“一票否决权”,但要对投资项目亏损承担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20%)的损失;同时,对于盈利的项目可以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为了减少风险,这些投资经理会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尽可能多地投资一些项目以便平衡整体的风险水平——这就是跟投机制的基本原理。这样避免了单个投资决策的盲目性,使得投资更加科学、合理。
除了这种基于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权力/责任边界划分而设定的跟投机制之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跟投方式。比如对冲基金往往会要求投资者将资金分为两半,一半作为管理费,一半作为业绩报酬,只有在基金获利的情况下才能获酬,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跟投制度安排。
从实践来看,跟投机制能够较好地协调股东与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因而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但需要说明的是,跟投并不等于平均分配——它只是要求投资经理们在决策时多考虑一下其他投资者的意见,尽量做出符合大众预期的投资行为。当然,如果某个项目真的出现了大幅亏损,跟投制也会迫使这些投资经理们负起应有的责任。 而合伙人企业的出现,则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创业公司早期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用于初创企业融资的法律框架,因此创业者与投资人往往面临着很多法律盲点。而作为新兴事物的“合伙人企业”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这些法律问题,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和融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