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和企业债区别?
“企业债券”和“企业债”是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述方式,二者指的都是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企业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一种重要工具,与股票和债务证券一样,都是金融市场的重要信用工具;同时由于它具有无风险(或风险极小)、利息固定和支付有保障等特性,又被称为"金边债券"。
我国目前的企业债券分为三种:
1.经国务院特批,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特种债券;
2.按国务院金融体制改革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发行的企业债券;
3.经人民银行特许授权,部分商业银行以理财计划等形式发行的企业债券。
这些债券的共同特点:
1.持有者与资金提供者的身份是平等的;
2.债券的票面价值一般相同;
3.债券的利息率通常在预期收益率之下,而且有保证;
4.到期后企业必须偿还本金,因此企业债券属于一次性还款债券。 但也有例外情况:
1.如果企业债券的持有人是金融机构,则债券到期前,当企业财务状况恶化时,银行可能要求企业提前还贷,此时该债券的性质就转为类似质押贷款性质的金融票据。
2.对于可转换债券,在公司经营良好、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通常先选择偿还可转债的本金,这样对于股东而言,实际上增加了每股收益,但股数并没有增加。
3.对于可赎回债券,如果在债券到期前,企业以一定的价格(通常高于面值)回购该债券,则相当于企业以较高利率贷款并享有将借款投资于本企业的权利。 随着市场的发展,现在又出现了一些创新的债券品种,如可转债、可赎回债券、零利息债券、抵押债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