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 合资企业的成立条件要比独资企业更加严格,除了需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外,还必须同时满足: (一)投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出资人; (二)共有两种以上形式的资本;(三)共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章程; (四)股东具备法人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外资公司成立的必要条件是:
(一)有充足的外汇来源与外汇账户,且资金可满足注册资本的需要;
(二)投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三)有适当的机构场所、人员和管理制度。 2、法律形式不同 合资企业是我国采用法定资本制的企业,其法律特征是由章程规定注册资本,并必须全部注入企业运营;而外资企业则不要求必须缴足注册资本。但我国对某些行业的外资企业实行准入制度,部分行业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也做了明确要求。
3、融资方式不同 由于合资企业是采用法定资本制的,其注册资本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如果注册资本过小,就会影响企业的信用度和市场的认可程度,从而对企业未来发展产生制约。 而外资企业则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可以通过增资的方式迅速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
4、税收政策不同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合营企业,凡属于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而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无论是否属于产品出口企业或先进技术企业,都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