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火车票报销吗?
火车票是否可以报销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按固定薪资制度发放工资,那么火车票就可以予以报销,发放的工资、奖金等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如果是临时性外聘人员,需要区分是本单位的关联单位(比如有劳动或劳务关系的子公司、集团内另一有限公司分公司等)还是无任何关系的非关联单位或个人(比如是通过人才招聘市场代理雇佣人员)分两种情况处理: 属于第一种情况,火车票可以报销(即在本单位不能报销,可以在该外聘人员的派遣单位报销),本单位支付的费用不需要开具发票,属于内部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费用结算开支。 属于第二种情况,取得火车票不可以报销,需要取得劳务派遣性质的外部合规发票才能报销。
职工因公出差取得的火车票等合理的住宿费、 交通费、购买车船的燃油费给予报销,不需要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中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按照3%征收率差额征税的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等按规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该企业属于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的火车票可以差额征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的进项税额才可以加计抵减应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