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值大于资产的原因?
出现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中某些项目负值大于资产情况时,应分析是什么原因形成的。在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包括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这几个项目中,股本是不能出现负数的(没有国外某企业或个人投资前),资本公积中除少数项目外(例如某些“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一般也不能出现负数,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有可能出现负数,如果这两者中某个项目的负值确实大于资产,一般是由于亏损造成的,但也不排除企业借入或欠款等情况,所以,应结合企业总帐分析研究引起亏损的巨大支出项目的具体原因。如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非常损失”,“应收款”无法收回等,对确实属于重大非常损失和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如果企业是按《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进行核算的,应按财政部《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财企字〔1997〕220号)文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审核扣除。对属于自然灾害等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等造成的非常损失,应上报省国家税务局审核确准后方可在税前扣除;对属于企业应收款无法收回的,应经审核确认后,作为坏帐损失在申报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