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到深圳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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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7年,深圳得名于深圳乡。明、清朝时期,深圳属于东莞县。1979年,中央决定开发邓演达烈士故乡毗邻的罗湖口岸地区,相继兴建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现代化广场、公园等一系列现代化设施。1980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在此设立特区管理线,对进入特区内的一切人员、物资、车辆、运输工具等均需接受检查和监督管理。

2003年10月,深圳对特区管理线进行内移,同时开展拆除边界沟址和界碑工程。2004年7月1日,深圳与东莞市边界正式合围,深圳经济特区扩展到整个深圳市。

深圳东岸珠江口的沙角田地区。明朝万历年间(1573年—1619年)建新安县,县名取自“舜帝举贤,乃登辛山,得石辟洞,水源出塞,流出洞不易”之说。县城设在今深圳地区。明朝中后期,倭寇肆虐沿海地区。清初,荷兰、英国等西方列强入侵,均被清军击败。1669年(清康熙八年)清廷派水师于新安县东岸设置沙角炮台。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英军侵攻广州,战船停泊于沙角排碇,炮台守军与英军激战。清代至中华民国时期,新安县东部沿海地带曾几次遭受英国、日本军队侵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南海省直辖。1979年,深圳建立市制,设立特区管理线,新安县东部沿海地带纳入特区内。1988年,撤县设市。1993年,更名为深圳市。

1996年2月2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将宝安区的老乡塘、燕罗公路以西,长安镇的咸田顶、望虎岭、麒麟岭、铁岗水库以东,南头界限以南,东头界限以西的地域纳入特区范围。1997年1月后,上述地域已基本纳入特区范围,但因开展相关用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毕,故并未彻底划归特区管理。2005年后,有关地段陆续完成用地处理、被拆迁人搬迁等项工作。2006年6月22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深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计划的报告》,将2006年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保证特区管理线稳步调实”,并将“加强特区管理线建设”列入市政府2006年工作主要任务,强调“完善特区管理线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建立特区管理线市、区两级执法协作机制,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开展跨市交界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稳定和完善特区管理线管理体制。”2006年9月1日,深圳市建设法治政府2006年行动计划中的“制定特区管理线地方性法规”已被列入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深圳市政府制定的《深圳市2006年人大议案、建议办理实施办法》第22条、第23条对做好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强调要“建立特区管理线执法工作机制。市综治办、市法制办、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运输局、市环境监察局、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组成特区管理线执法工作联合调查组,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市)政府作出处理,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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