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局调查拼多多?
之前就听说过多多对供应商苛刻,很多做过实体店的都知道,如果你不从厂家拿货,而直接去某个品牌在当地的代理商那里进货的话,很容易出现假货。 当时就想,多多这么坑,以后绝对不用! 但是没想到……还是错了……多多这次是坑自己…… 不光是我,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收到了来自多多的侵权投诉,而且都是一模一样的内容,涉嫌侵犯多多知识产权。
更神奇的是……这些投诉都来自同一IP地址…… 我觉得这IP应该是多多的内部同事搞的,不然也不会这么有节奏感。 但这样的话,问题就来了,既然知道是内部人搞的鬼,那就应该追究多多方侵害我们合法权益的责任吧? 呵呵,你想多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据本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面客观地评价经营者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 又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本案中,上海工商局于2018年5月14日接到投诉材料,至2018年6月19日才予以答复,明显超过法定办案期限。 另外,关于行政赔偿的问题,根据《程序规定》第五章“案件受理与审查”部分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自行撤销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 所以你看,人家国家政府机构都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的,你多多这次遇到难缠的对手了。 如果我是你,我可能会紧张兮兮,准备应战,但是我不是你。
我是一个律师,所以我只会让你害怕颤抖。 我的客户已经委托我从美国发起撤诉请求,同时在国内提请行政诉讼并申请法院责令被告履行职责(也就是责令其对投诉进行查处)。 你以为事情到这儿就结束了?太年轻。 如果查到你真的是侵权,那你还得赔我名誉损失费、律师费等等。 一堆钱伺候着,看你怕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