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为什么不让吸毒比赛?
首先明确一点,毒瘾并非体育运动中的禁药(反兴奋剂目录中未列出)。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宪章》以及各国家/地区体育组织的成员资格准则均未将毒品使用列入犯规行为。 奥运史上曾经出现过因服用药物导致成绩无效的案例——1968年墨西哥城奥运会美国男子4×100米接力的银牌得主涉嫌服用兴奋剂,经重赛确认之后被取消成绩和称号并没收奖牌,成为奥运“史上最大假球”;2007年亚洲杯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的小组赛中,主裁判因为发现中国队员曲波吞服药物,将其罚下,事后检查为违禁药品。 但这些都是个例。在现有规则下,运动员的用药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才可能构成违规:一是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宪章》及其补充章程规定的“禁用清单”;二是被国际体育仲裁法庭认定为“非正常服用”。 而大麻并不在上面两条的任何一个范围内。不过,既然能成为“禁药”,大麻的特性决定了它很难被允许出现在运动比赛中。
一是因为大麻作为毒品对人体的器官和系统会造成多重损伤,有较高致癌概率;二是因为人体一旦形成对大麻的依赖性,很难单纯通过停止摄入而自然摆脱,极易出现“复吸”情况,从而难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参赛者的安全;三是大麻容易使人体产生快感,影响精神状态,从而影响竞技状态及人身安全。
尽管国际体育界对兴奋剂管制严格,但大麻这种天然药物仍然可能被合法用于某些病症并且受到一些医学协会的建议,比如镇痛、消炎等。